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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一位年近80歲楊姓老翁在嘉義市共和路經營旅店已有50年之久,卻容留45年次的張姓婦女在祣社內應召接客牟利,1日傍晚張婦與65年次的許姓良人從事性買賣時,卻為警二分局員警查獲,現場並起獲已操作過之保險套,全案經楊、張二人坦承犯行不諱後,依挫折風化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警方顯現,這家容留婦女應召牟利旅店位於嘉義林務局宿舍周圍,早期係便於山區斬柴工人夜宿而開設,經營初期因山區民眾至市區一日往返未便,故過夜客絡繹不絕生意營業興隆,為山區民眾棲身市區出名處所,自從阿裏猴子路開通後,山區與市區成為一日保留圈後業績大幅滑落,楊姓老翁為支撐根本開銷,自70年起開始容留婦女於旅店內賣淫接客,楊翁從中抽取金錢牟利,警方並從民國74年起也查獲容留婦女賣淫接客計為六次之多。
楊翁顯現,不斷犯案牟利係因提供無一技之長水需出賣靈肉才得以持家傍邊年婦人一處賺錢棲身場所,自己僅一次抽取200元之清潔費牟利,邇來年歲已高曾頻繁想結束營業,但受多名應召婦人請求不要斷絕求生之路,才勉於繼續提供賣淫場所,今再度為警查獲已決心要結束營業好好養身享清福。
已有兒孫的張婦向警方顯現,已從良近30年,1日係因自己身無分文又有高血壓等病疾,急需用錢才再度下海,被警方查獲後直呼倒黴羞愧,並顯現與仆人從事性買賣每次收費1200元,給楊翁200元當清潔費,往後絕不敢再出紅塵以免讓兒孫貽笑俗氣而失長輩應有尊嚴。
當警方問及許姓仆人為何找「阿嬤」級應召女,僅靦腆顯現借酒壯膽找高價貨渲洩一下無其他意念,被警方查獲感覺「找老婦人一點也不顧筋骨」。警方強調,大多數性工作者都有其可悲的靠山,惟在功令與社會道德尚未徹底接受時,仍應尋求正當的職業,本領有陽光的未來,在親友背地亦能平安相處,也本領免受功令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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